新增/變更其他功能
變更[藍牙]
已變更[藍牙]下的選單結構,以同時支援“LUMIX Sync”和“LUMIX Lab”。
與智慧手機配對和取消配對
[] [] [藍牙] [配對] [新增裝置]/[刪除]
連接或中斷連接配對的智慧手機
[] [] [藍牙] [Bluetooth 功能] [ON]/[OFF]
LUMIX Sync設定注意事項
使用“LUMIX Sync”連線時可用的功能設定已集中於[LUMIX Sync設定]下方。
[] [] [藍牙] 選擇[LUMIX Sync設定]
[傳送影像(智慧型手機)]
將相機上的影像傳送到智慧手機。
[遠端喚醒]
啟用或停用從智慧手機啟動。
[正在從睡眠模式中恢復]
設定從[休眠模式]恢復的時間。
[自動時鐘設定]
使相機上的時間和時區設定與智慧手機相符。
[Wi-Fi網路設定]
登錄Wi-Fi無線熱點。自動登錄Wi-Fi連線所使用的無線熱點。
[Fn按鈕設定]中已新增[實時LUT]
可以將[實時LUT]分配到Fn按鈕。
[] [] [Fn按鈕設定] 選擇[拍攝模式時的設定]
[1]標籤
[影像品質]
[實時LUT]
錄製代理影片時使用Fn按鈕的[實時LUT]無法使用。 |
變更亮度等級設定
亮度等級設定值有所變更。
[錄影檔案格式]設定為[Apple ProRes]時,此範圍固定為[64-940]。 [錄影檔案格式]設定為[MP4]或[MOV]且[照片樣式]設定為[V-Log]或[實時LUT]時(基本照片樣式為[V-Log]),此範圍固定為[0-255]([0-1023])。但是,即使[照片樣式]設定為[實時LUT](基本照片樣式為[V-Log])或在My Photo Style中將照片樣式設定為[V-Log],如果已套用[Vlog_709] LUT檔案,範圍也會固定為[16-255]([6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