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變更其他功能
已變更[亮度點測光]/[斑紋模式]單位顯示
[亮度點測光]
[照片樣式]設定為[實時LUT]時,未套用LUT檔案的情況下使用“Stop”為單位測量,已套用LUT檔案的情況下則使用“%”為單位。
在[斑紋模式]中的[SET]選擇[BASE/RANGE]時
[照片樣式]設定為[實時LUT]時,未套用LUT檔案的情況下使用“Stop”單位進行設定,已套用LUT檔案的情況下則使用“%”單位設定。
[Fn按鈕設定]中已新增[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
可以將[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分配到Fn按鈕。
[] [] [Fn按鈕設定] 選擇[拍攝模式時的設定]
[1]標籤
[對焦/快門]
[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
[鏡頭Fn按鈕設定]中已新增[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
您可將[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分配到可替換鏡頭的對焦按鈕。
[] [] [鏡頭Fn按鈕設定] 選擇[自動聚焦點局部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