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变换]
将对焦位置从当前位置平滑变换到预先注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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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拍摄模式设置为[]。
设置模式拨盘。(选择拍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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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对焦变换]。
[] [] [对焦变换]
如果显示[请设置对焦位置。]消息,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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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聚焦位置。
使用与MF(使用MF拍摄)相同的步骤确认焦点,然后按[WB]、[ISO]和[]设置对焦位置。
也可以触摸[POS1]至[POS3]来设置对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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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对焦位置。
按或来注册对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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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录制。
按下视频录制按钮。
在拍摄前按[DISP.]时,会显示高级设置屏幕。(设置项目([对焦变换]))
如果已经启用了[对焦变换拍摄],则焦点过渡在您开始拍摄动态影像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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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对焦变换。
按选择[1]、[2]或[3],然后按或。
设置了[对焦变换等待]时,经过设置的时间后开始对焦变换。
(A) 当前对焦位置
(B) 注册的对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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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对焦变换。
按[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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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录制。
再次按下视频录制按钮。
设置项目([对焦变换])
[对焦位置设置]
注册对焦位置。
[对焦变换速度]
设置焦点的移动速度。
移动速度: [SH](快)至[SL](慢)
[对焦变换拍摄]
设置拍摄开始时的焦点过渡。
选择使用[对焦位置设置]注册的位置。
[对焦变换等待]
设置在焦点过渡开始前的等待时间。
按[]时,会显示录制屏幕。
设置对焦位置后与被摄物体保持相同的距离。 根据所使用的镜头不同,焦点的移动速度也会有所不同。 在接近镜头的最近聚焦距离或无限远时,焦点的移动速度会变慢。 使用[对焦变换]时,除了其中一个注册的对焦位置以外,无法对任何事物对焦。 以下任何操作都将清除焦点位置设置。 – 操作相机开关 – 变焦操作 – 切换对焦模式 – 切换拍摄模式 – 更换镜头 使用以下功能时,[对焦变换]不可用: – [实时裁剪] 使用不支持对焦模式[AFC]的可互换镜头时,无法使用[对焦变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