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格调]
可以选择图像的最后润色设置,以适应被摄物体和表现方式。
可以针对每种照片风格调整画质。
还可以应用已加载到相机中的LUT文件并拍摄图像和视频。
[]/[] [] 选择[照片格调]
[标准]
标准设置。
[生动]
产生具有较高饱和度和对比度且更加鲜明的质量设置。
[自然]
产生具有较低对比度且更柔和的质量设置。
[L.新经典]
呈现色彩怀旧、柔和的电影质感般的画面设置。
[平直]
产生具有较低饱和度和对比度且更加平滑的画质设置。
[风景画]
使蓝天和绿色鲜艳,适合风景拍摄的设置。
[肖像]
使肤色健康和美丽,适合肖像拍摄的设置。
[单色]
去除了色调的单色设置。
[L.单色]
层次丰富并且鲜明的黑色特征的单色设置。
[L.单色 D]
通过增强突出显示和阴影产生动态感的单色设置。
[L.单色 S]
呈现适合人像的柔和单色效果的设置。
[LEICA单色]
实现徕卡单色模式的设置模式,黑白两色对比强烈。
[电影模式动态范围2]
使用伽玛曲线润色,创建电影质感般的画面并优先动态范围的设置。
适宜用于编辑视频时的处理。
[电影模式视频2]
使用优先对比度的伽玛曲线润色,创建电影质感般的画面的设置。
[Like709]
通过应用等效于Rec.709的伽玛曲线修正来压缩(拐点调整)高亮度区域,最大限度降低过度曝光的设置。(控制过度曝光(拐点)时拍摄)
Rec.709是“ITU-R Recommendation BT.709”的缩写,是一种高清广播标准。
[V-Log]
用于后期制作处理的伽玛曲线设置。(日志记录)
可以在后期制作编辑过程中给影像添加丰富的层次。
[ARRI LogC3]
符合ARRI所提供LogC3规范中的EI800伽马曲线的日志视频设置(日志记录)
可通过后期制作技术制作出层次丰富的图像。
使用此功能的前提是您使用了升级软件钥匙(DMW-SFU3A: 可选件),并通过[激活]启用了此功能。([激活])
此项在[]模式下可用。
可以使用[ARRI LogC3](可以录制特殊视频的录制质量列表)的录制质量
[实时LUT]
可以应用在[LUT库]中注册的LUT文件。([LUT库])
在默认设置下,会应用[Sample LUT1]。
通过应用的LUT文件,自动设置基本照片风格。(如果LUT文件中没有基本照片风格信息,可以选择[V-Log]或[ARRI LogC3]。)
当您想更改基本照片风格时,请使用“我的照片风格”。
也可以通过按分配了[实时LUT]的Fn按钮在拍摄画面中将照片风格更改为[实时LUT]。([实时LUT])
选择要应用的LUT文件
-
按选择[LUT],然后按[]。
-
旋转、或选择要应用的LUT文件,然后按或。
-
按下快门按钮或视频录制按钮开始录制。
[Hybrid Log Gamma]1
用于录制HLG格式视频的设置。(HLG视频)
[MY PHOTO STYLE 1]2至[MY PHOTO STYLE 10]2
将照片格调项目的画质调整为首选设置并将这些设置注册为我的照片格调项目。(将设定登录到“我的照片风格”)
在默认设置下,显示的效果最高可达[MY PHOTO STYLE 4]。
应用LUT文件
通过调整图像质量,最多可以应用在[LUT库]中注册的2个LUT文件。([LUT库])
当应用2个LUT文件时,应用了LUT1的图像已应用LUT2。
照片风格将是应用的LUT文件的基本照片风格(如果应用了2个LUT文件,则为LUT1)。
应用使用图像编辑软件创建的LUT文件时,请选择与创建时用作基础的照片风格相同的[照片格调]。
选择其他[照片格调]时,可能无法正确显示或拍摄图像。
当[LUT1]或[LUT2]应用于图像质量调整时,[]切换到[]。
-
仅当在[]模式下并设置为10位[录制质量]时,才可选择此项。([录制质量])
-
可以使用[照片格调设置]中的[显示/隐藏照片格调]设置要在菜单中显示的项目。([照片格调设置])
在[iA]模式下,操作会与其他拍摄模式下的操作不同。 – 可以设置回放时图像的间隔[标准]或[单色]。 – 相机被切换到其他拍摄模式或者关闭时,此设置会被重设为[标准]。 – 无法调整画质。 当[照片格调]设置为以下选项时,可用的ISO感光度范围会有所不同(设置项目(ISO感光度)): – [Like709]/[V-Log]/[ARRI LogC3]/[实时LUT](基本照片风格为[V-Log]/[ARRI LogC3])/[Hybrid Log Gamma] 可以使用[Like709]设置拐点模式。(控制过度曝光(拐点)时拍摄) 在[实时LUT]的图像质量调整中将[LUT]设置为[OFF]时,[照片格调]的操作方式与基本照片风格相同。 使用[滤镜设置]时无法使用[照片格调]。 可以进行照片风格的详细设定: |
调整画质
-
按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
按选择项目,然后按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项目中显示[]。
-
按或。
调整画质时,拍摄画面上的照片格调图标以[]指示。
设置项目(画质调整)
[对比度]
调整图像中的对比度。
[突出显示]
调整明亮区域的亮度。
[阴影]
调整黑暗区域的亮度。
[饱和度]
调整颜色的鲜艳度。
[色调]
调整蓝黄色调。
[色彩]
假定基准点为红色,此选项将朝紫色/洋红色或黄色/绿色方向转动色相以调整整个图像的着色。
[滤镜效果]
[黄色]: 增强对比度。(效果: 弱)拍摄晴朗的蓝天。
[橙色]: 增强对比度。(效果: 中等)以比较深的蓝色拍摄天空。
[红色]: 增强对比度。(效果: 强)以更深的蓝色拍摄天空。
[绿色]: 人物的肌肤和嘴唇以自然的色调显示。绿色的叶子看起来更亮更细腻。
[关闭]
[颗粒效果]
[弱]/[中]/[强]: 设置颗粒效果等级。
[关闭]
[色彩噪点]
[开]: 为颗粒效果添加颜色。
[关闭]
[清晰度]
调整图像中的轮廓。
[降噪]
调整降噪效果。
提高此效果可能会导致图像分辨率稍微有所下降。
[感光度]3
设置ISO感光度。(ISO感光度)
[白平衡]3
设置白平衡。(白平衡(WB))
选择了[WB]时,按[]显示白平衡设置画面。
再次按[]会返回到原始画面。
[LUT]
应用在[LUT库]中注册的预设或LUT文件。([LUT库])
-
在[照片格调]中选择[实时LUT]或[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中的一个。
-
按选择[LUT],然后按[]。
-
旋转选择要应用的LUT文件,然后按或。
[LUT不透明度]
调整LUT文件效果。
-
在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的同时设置以下选项时可用:
[] [] [照片格调设置] [我的照片格调设置] [添加效果] [感光度]/[白平衡] [ON]
可以调整其画质的项目取决于照片格调类型。
-
根据基本照片风格的不同,可能无法进行调整。
-
当[颗粒效果]为[弱]、[中]或[强]其中之一时,可以设置此项。
-
当[照片格调]为“我的照片风格”时,最多可以设置2个LUT文件。
无法在拍摄画面上检查[颗粒效果]和[色彩噪点]的效果。 [LUT]无法应用于RAW图像。当[图像质量]设置为[RAW]以进行录制时,LUT文件只能应用于实时视图,并且缩略图显示在回放画面中。 使用以下功能时,[颗粒效果]和[色彩噪点]不可用: – 动态影像录制 |
应用LUT文件进行录制时的范围属性
以下表格为在“照片风格”中应用LUT文件进行视频录制时的范围属性:
(A) MP4
(B) MOV
(C) Apple ProRes 422HQ/422
[实时LUT]的基本照片风格/我的照片风格 |
应用的LUT文件 |
[录制文件格式] |
[亮度级别] |
|
范围属性 |
||
(A) |
(B) |
(C) |
|||||
[V-Log] |
[Vlog_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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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为[16-255]([64-1023]) |
视频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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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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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为[16-235]([64-940]) |
视频范围 |
|||
除[Vlog_709]之外的选项 |
|
|
|
固定为[0-255]([0-1023]) |
整个范围 |
||
|
|
|
固定为[16-235]([64-940]) |
视频范围 |
|||
[ARRI LogC3]/[Hybrid Log Gamma] |
全部 |
|
|
|
固定为[64-940] |
视频范围 |
|
上面的除外 |
全部 |
|
|
|
[0-255]([0-1023]) |
整个范围 |
|
[16-235]([64-940])/[16-255]([64-1023]) |
视频范围 |
||||||
|
|
|
固定为[16-235]([64-940]) |
视频范围 |
在使用图像编辑软件编辑视频时,我们建议将LUT文件应用至整个范围。 当使用图像编辑软件从拍摄的视频文件中生成LUT文件时,我们建议使用在将[亮度级别]设置为[0-255]([0-1023])或[16-235]([64-940])的情况下拍摄的视频文件。 拍摄图像时,将LUT文件应用至整个范围。 如果您在视频范围内应用LUT文件进行拍摄,可能无法准确显示或拍摄图像。 如果应用的LUT文件的范围属性与视频文件的范围属性有所不同,可能无法在图像编辑软件中正确生成图像。 将多个视频文件载入图像编辑软件中时,请为每一个视频文件选择正确的范围设置。 在相机中应用LUT文件所拍摄图像的效果与使用图像编辑软件应用LUT文件所产生的效果并不完全一致。 |
将设定登录到“我的照片风格”
-
按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
调整画质。
在“我的照片风格”中,照片风格的种类显示在画质调整的最上面。
请选择基本照片风格。
-
按[DISP.]。
-
(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 至 [MY PHOTO STYLE 10]时)
按选择[保存当前设置],然后按或。
-
用选择要登录的编号,然后按或。
会显示确认画面。
在确认画面上,按[DISP.]更改我的照片格调名称。
可以输入最多22个字符。双字节字符被视为2个字符。
如何输入字符(输入字符)
变更“我的照片风格”的登录内容
-
选择[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之间的任何值。
-
按[DISP.],然后设置此项。
[加载预设设置]
[保存当前设置]
[编辑名称]
[恢复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