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格调]
可以选择图像的最后润色设置,以适应被摄物体和表现方式。
画质可以根据不同的照片格调进行调整。
[] [] 选择[照片格调]
也可以通过按[]来显示[照片格调]的设置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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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默认设置下,显示的效果最高可达[MY PHOTO STYLE 4]。可以使用[照片格调设置]中的[显示/隐藏照片格调]设置要在菜单中显示的项目。([照片格调设置])
在[iA]模式下,操作会与其他拍摄模式下的操作不同。 – 可以设置回放时图像的间隔[标准]或[单色]。 – 相机被切换到其他拍摄模式或者关闭时,此设置会被重设为[标准]。 – 无法调整画质。 当[照片格调]设置为以下选项时,可用的ISO感光度范围会有所不同: (设置项目(ISO感光度)) – [Like709]、[V-Log L]、[Hybrid Log Gamma] 可以使用[Like709]设置拐点模式。(控制过度曝光(拐点)时拍摄) 使用[滤镜设置]时无法使用[照片格调]。 可以进行照片风格的详细设定: [] [] [照片格调设置]([照片格调设置]) |
调整画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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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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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选择项目,然后按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项目中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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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或。
调整画质时,拍摄画面上的照片格调图标以[]指示。
设置项目(画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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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的同时设置以下选项时可用:
[] [] [照片格调设置] [我的照片格调设置] [添加效果] [感光度]/[白平衡] [ON]
可以调整其画质的项目取决于照片格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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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颗粒效果]为[弱]、[中]或[强]其中之一时,可以设置此项。
无法在拍摄画面上检查[颗粒效果]和[色彩噪点]的效果。 使用以下功能时,[颗粒效果]和[色彩噪点]不可用: – 录制视频/[6K/4K照片]/[后对焦] |
将设定登录到“我的照片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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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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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画质。
在“我的照片风格”中,照片风格的种类显示在画质调整的最上面。
请选择基本照片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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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DI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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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 至 [MY PHOTO STYLE 10]时)
按选择[保存当前设置],然后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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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选择要登录的编号,然后按或。
会显示确认画面。
在确认画面上,按[DISP.]更改我的照片格调名称。
可以输入最多22个字符。双字节字符被视为2个字符。
如何输入字符(输入字符)
变更“我的照片风格”的登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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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之间的任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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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DISP.],然后设置此项。
[加载预设设置]
[保存当前设置]
[编辑名称]
[恢复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