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格调]
可以选择图像的最后润色设置,以适应被摄物体和表现方式。
画质可以根据不同的照片格调进行调整。
[
]
[
]
选择[照片格调]
也可以通过按[
]来显示[照片格调]的设置画面。
-
在默认设置下,显示的效果最高可达[MY PHOTO STYLE 4]。可以使用[照片格调设置]中的[显示/隐藏照片格调]设置要在菜单中显示的项目。(
[照片格调设置])
– 可以设置回放时图像的间隔[标准]或[单色]。 – 相机被切换到其他拍摄模式或者关闭时,此设置会被重设为[标准]。 – 无法调整画质。
– [Like709]、[V-Log L]、[Hybrid Log Gamma]
[ |
调整画质
-
按
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
按
选择项目,然后按
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项目中显示[
]。
-
按
或
。
调整画质时,拍摄画面上的照片格调图标以[
]指示。
设置项目(画质调整)
-
在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的同时设置以下选项时可用:
[]
[
]
[照片格调设置]
[我的照片格调设置]
[添加效果]
[感光度]/[白平衡]
[ON]
可以调整其画质的项目取决于照片格调类型。
-
当[颗粒效果]为[弱]、[中]或[强]其中之一时,可以设置此项。
– 录制视频/[6K/4K照片]/[后对焦] |
将设定登录到“我的照片风格”
-
按
选择照片格调的种类。
-
调整画质。
在“我的照片风格”中,照片风格的种类显示在画质调整的最上面。
请选择基本照片风格。
-
按[DISP.]。
-
(选择了[MY PHOTO STYLE 1] 至 [MY PHOTO STYLE 10]时)
按选择[保存当前设置],然后按
或
。
-
用
选择要登录的编号,然后按
或
。
会显示确认画面。
在确认画面上,按[DISP.]更改我的照片格调名称。
可以输入最多22个字符。双字节字符被视为2个字符。
如何输入字符(输入字符)
变更“我的照片风格”的登录内容
-
选择[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之间的任何值。
-
按[DISP.],然后设置此项。
[加载预设设置]
[保存当前设置]
[编辑名称]
[恢复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