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樣式]
您可針對被攝物體和展現風格選擇適合的影像修飾設定。
影像品質可針對每種照片樣式調整。
[] [] 選擇[照片樣式]
也可以經由按[]來顯示[照片樣式]的設定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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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顯示到使用預設設定的[MY PHOTO STYLE 4]效果。可用[照片樣式設定]中的[顯示/隱藏照片樣式]設定功能表要顯示的項目。([照片樣式設定])
在[iA]模式下的操作與其他拍攝模式的操作不同。 – 可以設定[標準]或[單色]。 – 相機切換到其他拍攝模式時或者關閉本相機時,此設定會重設為[標準]。 – 無法調整影像品質。 可用的ISO感光度範圍在[照片樣式]設定為下列項目時不相同:(設定項目(ISO感光度)) – [Like709]、[V-Log L]、[Hybrid Log Gamma] 可以用[Like709]設定膝點模式。(在控制過曝(膝點)下拍攝) 使用[濾鏡設定]時,無法使用[照片樣式]。 您可建立詳細的照片樣式設定: [] [] [照片樣式設定]([照片樣式設定]) |
調整影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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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選擇照片樣式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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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選擇項目,然後按調整。
調整過的項目會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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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或。
調整影像品質後,拍攝畫面上的照片樣式圖示會顯示[]。
設定項目(影像品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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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並設定下列項目時,可以使用:
[] [] [照片樣式設定] [我的照片樣式設定] [新增特效] [感光度]/[白平衡] [ON]
可供調整影像品質的項目,視照片樣式類型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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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粒效果]為[低]、[標準]或[高]其中之一的情況下即可設定。
[顆粒效果]和[色噪]的效果無法在拍攝畫面上查看。 使用以下功能時,[顆粒效果]和[色噪]不可用: – 錄製影片/[6K/4K照片]/[拍攝後對焦] |
將設定登錄到我的照片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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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選擇照片樣式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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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影像品質。
我的照片樣式會在影像品質調整上方顯示照片樣式的類型。
選擇基本的照片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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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DI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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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時)
按選擇[儲存目前的設定],然後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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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選擇登錄目的地編號,然後按或。
會顯示確認畫面。
在確認畫面上,按[DISP.]以變更我的照片樣式名稱。
最多可輸入22個字元。雙位元字元被視為2個字元。
字元輸入方式(輸入字元)
變更我的照片樣式的已登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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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MY PHOTO STYLE 1]至[MY PHOTO STYLE 10]中的任一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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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DISP.],然後設定項目。
[載入預設設定]
[儲存目前的設定]
[編輯標題]
[恢復至預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