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穩定器
本相機可以同時使用機身內影像穩定器和鏡頭內影像穩定器。
相容於Dual I.S.2系統,其有效組合了2種影像穩定器。
此外,錄製影片時可以使用結合電子穩定功能的5軸混合影像穩定器。
結合鏡頭與影像穩定器(截至2023年9月)
可用的影像穩定器因安裝的鏡頭而異。
安裝的鏡頭 |
可用的影像穩定器 |
圖示範例 |
與Dual I.S.模式相容的Panasonic鏡頭 (基於微型4/3系統標準) |
機身+鏡頭 (Dual I.S./Dual I.S.2) |
/ |
與影像穩定器功能相容的鏡頭 (基於微型4/3系統標準) |
機身或鏡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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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影像穩定器功能的鏡頭 |
機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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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與本相機通訊功能的鏡頭 |
機身 |
-
使用相容的鏡頭時,如果拍攝畫面仍未顯示[]或[]圖示,請將鏡頭韌體更新至最新版本。(相機/鏡頭韌體)
5軸混合影像穩定器([電子防震 (影片)])可用於任何鏡頭。
使用影像穩定器
使用帶O.I.S.開關的鏡頭時,請將鏡頭上的開關設定到[ON]。
使用無法與相機通訊的鏡頭時,開啟相機後會顯示訊息,要求確認鏡頭資訊。
要正常操作影像穩定功能,必須設定與安裝鏡頭相符的焦距。
依訊息提示設定焦距。
也可以用選單設定。([鏡頭資訊])
半按快門按鈕時,拍攝畫面上可能會出現相機晃動警示圖示[]。 出現此圖示時,建議使用三腳架、自拍計時器或快門遙控(DMW-RS2: 另購件)。 建議使用三腳架時關閉影像穩定器功能。 影像穩定器在操作時可能會產生工作音或引起震動,但這並非故障。 使用無法與相機通訊的鏡頭時,開啟相機後會顯示要求確認鏡頭資訊的訊息,但您可隱藏此訊息: ([鏡頭資訊確認]) 可顯示參考點並檢查相機晃動狀態: |
影像穩定器設定
設定影像穩定器操作,使其符合拍攝狀況。
圖片: [] [] 選擇[影像穩定器]
影片: [] [] 選擇[影像穩定器]
[操作模式]
依拍攝方式(正常、平移)設定穩定移動(模糊)。([操作模式])
[電子防震 (影片)]
經由利用鏡頭內影像穩定器、機身內影像穩定器和電子影像穩定器,補正錄製影片時的上下方向、左右方向、旋轉軸、縱旋轉和水平旋轉的5軸晃動,以及使用廣角鏡頭時經常發生的周圍變形。(5軸混合影像穩定器)([電子防震 (影片)])
[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
提高錄製影像時影像穩定器的效率。
此效果可讓您在以固定視角拍攝時保持穩定的構圖。([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
[變形 (影片)]
您可切換為符合變形拍攝的影像穩定器。([變形 (影片)])
[鏡頭資訊]
使用無法與相機通訊的鏡頭時,請在相機內登錄鏡頭資訊。([鏡頭資訊])
使用下列功能時,[電子防震 (影片)]不會運作: – [S&Q]模式 使用下列功能時,[電子防震 (影片)]中的[HIGH]不可用: – 除了[變形 (影片)]中的[OFF]以外 |
[操作模式]
依拍攝方式(正常、平移)設定穩定移動(模糊)。
[一般]
校正相機的垂直、水平和旋轉晃動。
此功能適用於正常拍攝。
[搖鏡(左右)]
修正垂直的相機晃動。
此功能適用於水平平移。
[搖鏡(上下)]
修正水平的相機晃動。
此功能適用於垂直移動。
[OFF]
關閉影像穩定功能。
可使用的[操作模式]因使用的鏡頭而異。
使用具有影像穩定功能的其他製造商鏡頭時,[操作模式]固定為[]([一般])。
使用帶O.I.S.開關的鏡頭時,無法將相機操作模式設定為[OFF]。將鏡頭上的開關設定到[OFF]。
使用下列功能時,[操作模式]會切換為[]([一般]):
– []模式
– [S&Q]模式
– 動態影像錄製
[電子防震 (影片)]
經由利用鏡頭內影像穩定器、機身內影像穩定器和電子影像穩定器,補正錄製影片時的上下方向、左右方向、旋轉軸、縱旋轉和水平旋轉的5軸晃動,以及使用廣角鏡頭時經常發生的周圍變形。(5軸混合影像穩定器)
[HIGH]
較大的晃動和周邊失真可用電子方式補正。
視角變得比[STANDARD]時更窄。
錄製影片時,畫面上會顯示[]。
[STANDARD]
晃動和周邊失真可用電子方式補正。
視角變窄。
錄製影片時,畫面上會顯示[]。
[OFF]
關閉電子影像穩定器(影片)。
根據錄製所使用的影片模式和錄製條件,補正效果會有所不同。
使用[電子防震 (影片)]可能導致解析度下降。
[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
提高錄製影像時影像穩定器的效率。
此效果可讓您以固定視角拍攝時保持穩定的構圖。
設定內容: [ON]/[OFF]
[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運作時,拍攝畫面上會顯示[]。
若要在拍攝時變更構圖,請先將此設為[OFF],然後再移動相機。
要在拍攝時將此設定為[OFF],請使用Fn按鈕。(Fn按鈕)
較長的焦距會使穩定效果減弱。
[變形 (影片)]
您可切換為符合變形拍攝的影像穩定器。
設定內容:
[]([2.0×])/[]([1.8×])/[]([1.5×])/[]([1.33×])/[]([1.30×])/[OFF]
使設定符合您所使用的變形鏡頭放大倍率。
[變形 (影片)]運作時,設定的放大倍率會顯示在拍攝畫面的影像穩定器圖示上,如[]和[]所示。
設定[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時,將以[增強影像穩定器(影片)]為優先。 鏡頭上的影像穩定器功能可能無法正確運作。假如為此情況,請關閉鏡頭上的影像穩定器功能。 |
[鏡頭資訊]
如果使用無法與相機通訊的鏡頭,請登錄鏡頭資訊。
機身內影像穩定器與所登錄鏡頭的資訊必須相符。
按選擇要使用的鏡頭資訊,然後按或。
在預設設定下,已登錄6個鏡頭資訊,這些鏡頭的焦距介於24 mm至135 mm。
最多可登錄12個鏡頭的鏡頭資訊。
登錄、修改及刪除鏡頭資訊
-
按選擇鏡頭資訊,然後按[DISP.]。
如果選擇尚未登錄的鏡頭資訊,請按或跳至步驟3繼續 。
-
按選擇[編輯]、[分類]或[清除],然後按或。
您可以選取[分類]以變更鏡頭資訊的顯示順序。
選擇[清除]時,將刪除鏡頭資訊。
您無法刪除使用中鏡頭的鏡頭資訊。
-
輸入鏡頭資訊。
如果已登錄鏡頭資訊,鏡頭資訊會變更。
-
(如果選擇尚未登錄的鏡頭資訊)請按[DISP.]登錄鏡頭資訊。
[焦距]
輸入焦距。
轉動可以放大顯示即時取景影像。
[鏡頭名稱]
登錄鏡頭。
字元輸入方式(輸入字元)
最多可以輸入30個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