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变换]
将对焦位置从当前位置平滑变换到预先注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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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模式拨盘设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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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对焦变换]。
[] [] [对焦变换]
-
设定拍摄设置。
[开始]
开始录制。
[拉焦设置]
注册对焦位置。
选择[1]、[2]或[3]时,会显示对焦位置的设置画面。使用与MF(使用MF拍摄)相同的步骤确认焦点,然后按或注册对焦位置。
[对焦变换速度]
设置焦点的移动速度。
移动速度: [SH](快)至[SL](慢)
[对焦变换拍摄]
设置拍摄开始时的焦点过渡。
选择使用[拉焦设置]注册的位置。
[对焦变换等待]
设置在焦点过渡开始前的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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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菜单。
选择[开始],并按或。
显示拍摄画面。
要回到设置画面,请按[DI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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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录制。
按下视频录制按钮。
如果已经启用了[对焦变换拍摄],则焦点过渡在您开始拍摄动态影像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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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对焦变换。
按选择[1]、[2]或[3],然后按或。
设置了[对焦变换等待]时,经过设置的时间后开始对焦变换。
(A) 当前对焦位置
(B) 注册的对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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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对焦变换。
按[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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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录制。
再次按下视频录制按钮。
设置焦点位置后保持到被摄物体的相同距离。 根据所使用的镜头不同,焦点的移动速度也会有所不同。 使用[对焦变换]时,无法对注册的对焦位置以外的任何事物对焦。 以下任何操作都将清除焦点位置设置。 – 操作相机开关 – 变焦操作 – 切换对焦模式 – 切换拍摄模式 – 更换镜头 使用以下功能时,[对焦变换]不可用: – [可变帧率] – [实时裁剪] 使用不支持对焦模式[AFC]的可互换镜头时,无法使用[对焦变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