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纹样式]

比基准值明亮的部分用条纹显示。

您也可以设置基准值和范围大小,使条纹显示在指定亮度范围内的部分中。

sc_ill_zebra1

sc_ill_zebra2

sc_ill_zebra1+2

[ZEBRA1]

[ZEBRA2]

[ZEBRA1+2]

 

[MENU/SET]arrow_menumenuicon_customarrow_menumenuicon_moniter_displayarrow_menu 选择[斑纹样式]

[ZEBRA1]

比基准值明亮的部分用[ZEBRA1]条纹显示。

[ZEBRA2]

比基准值明亮的部分用[ZEBRA2]条纹显示。

[ZEBRA1+2]

同时显示[ZEBRA1]和[ZEBRA2]。

[OFF]

[SET]

设置基准亮度。

[斑纹样式1]/[斑纹样式2]

50%至105%/[BASE/RANGE]

 

当用[SET]选择[BASE/RANGE]时

以[基准]设置的亮度为中心,亮度在[幅度]中设置的范围内的部分用条纹显示。

[基准]可以在0%到109%(IRE)之间的范围内设置。

[幅度]可以在±1%和±10%(IRE)之间的范围内设置。

[照片格调]设置为[V-Log L]时,以Stop单位设置这些选项。(以0 Stop = 42%(IRE)计算)